法律分析:公司上市流程如下:
1、拟写上市方案、可行性分析报告;
2、聘请律师完善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
3、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完善财务报表等;
4、聘请券商进行上市辅导、推荐;
5、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及有关上市法律文件;
6、报审批;
7、审批通过后上市。
一、公司上市的材料
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6、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
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8、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的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上述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还规定,被批准股票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前应当与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契约,确定具体的上市日期并向证券交易所交纳有关费用。《证券法》对此未作规定。
二、转让或划转股权需报送的材料(尽量附电子版):
1、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划转)的申请文件;
2、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划转)的有关决议文件;
3、转让方、受让方草签的股权转让协议;
4、国有股权转让(划转)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转让收入的收取及使用管理的报告;
5、上市公司涉及的、经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职工安置方案;
6、关于股权转让(划转)的法律意见书;
7、上市公司上年度及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和公司前10名股东名称、持股情况及以前年度国有股权发生变化情况;
8、受让方和划入方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及近2年财务审计报告;
9、受让方与公司、转让方的债权债务情况;
10、受让方在9个月内与转让方及上市公司发生的股权转让、资产置换、投资等重大事项的资料;
11、受让方对上市公司的考察报告及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进行重组的计划(适用于控股权发生变更的转让情形)。
三、公司上市审核的流程
1、股份改制(2-3个月):发起人、剥离重组、三年业绩、验资注册、资产评估。
2、上市辅导(12个月):三会制度、业务结构、四期报告、授课辅导、辅导验收。
3、发行材料制作(1-3个月):招股说明书、券商推荐报告、证券发行推荐书、证券上市推荐书、项目可研报告、定价分析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4、券商内核(1-2周):现场调研、问题及整改、内核核对表、内核意见。
5、保荐机构推荐(1-3个月):预审沟通、反馈意见及整改、上会安排、发行批文。
6、发审会(1-2周):上会沟通、材料分审、上会讨论、表决通过。
7、发行准备(1-4周):预路演、估值分析报告、推介材料策划。
8、发行实施(1-4周):刊登招股书、路演推介、询价定价、股票发售。
9、上市流通(1-3周):划款验资、变更登记、推荐上市、首日挂牌。
10、持续督导(2-3年):定期联络、信息披露、后续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上市交易的证券,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的,由证券交易所按照业务规则终止其上市交易。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