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为乙方办理北京户口一事,经过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甲方作为高新技术企业,201_年年度,拥有__个北京户口指
标,可以为乙方办理北京户口,提供便利条件。
二、甲方当年度,只有这__个北京户口指标,作为一种特殊的福利、
稀缺的资源,为乙方办理北京户口之后,将无法再为其他员工提供类似的条件。
三、结合甲方往年的现实情况,如果在甲方为乙方办理了北京户口
之后的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辞职,将会给甲方所招聘的其它没有办理北京户口的员工,带来很大的伤害和不平衡,损害甲方的管理秩序并会冲击甲方的稳定性。
四、乙方提前辞职的行为,也会损害甲方次年可以享受到的户口指
标分配,给甲方带来长年的伤害。
五、考虑到以上情形,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的户口不得转
六、如因乙方个人原因提出提前解约,不计理由,甲方有权暂扣乙
方的户口,不给乙方办理户口的转出手续,或甲方有权依据北京市、北京市各级人才的规定,在可能的情况下,将乙方的户口退回原籍。
七、如乙方提出解约的时间为办理户口的过程中,则甲方有权停止
为乙方办理相应的落户手续。因为停止相应办理手续,可能产
生的损害乙方户口归属的后果,如成为黑户等情形,由乙方自己承受,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八、如乙方确有恰当的理由需要提前解约,且需要甲方配合办理北
京户口的转移手续,则乙方需要赔偿甲方的损失。结合上述乙方辞职行为将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酌定赔偿额度最低金额为¥6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
九、本协议一式一份,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存放在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
___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