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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非住宅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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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税率为3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算扣除系数为5%(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算扣除系数为15%(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算扣除系数为35%。(5)房地产企业建设普通住宅出售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金额20%的,免征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征收方式第一,核定征收,按照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征收,这种模式类似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如成交价为50万元,土地应为500000×1%000元。第二,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其中又分两种情况,一是能够提供购房,二是不能够提供,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手房买卖要交土地,土地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土地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手房土地计算方法:(1)以1%的税率征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成交价的1%(2)或者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具体方法如下: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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